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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2026年实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7-28 10:08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部署要求,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2026年实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商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等部门,现就2026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补贴标准

2026年,我省农业机械报废补贴范围和标准按照《江西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额一览表2026年(见附件)执行,更新补贴标准按我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对报废播种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抛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田间作业监测终端、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的,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田间作业监测终端、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报废补贴申领须以购置同种类新设备为前提,未购置新设备的不可享受报废补贴。报废补贴实施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购置同类新机具(设备)认定的起始时间为202611日,以购机发票为准。

、资金使用管理

各地要继续管好用好支持农机报废更新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老旧农机报废补贴和报废并购置同种类机具更新补贴兑付,以及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田间作业监测终端、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新购置补贴兑付。要进一步优化补贴申请和资金兑付流程,增加结算批次,加快补贴兑付进度,确保年底前将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及时完成录入和兑付。鼓励探索实施补贴资金提级兑付。要科学制定资金分配使用计划,合理把握工作节奏,均衡使用资金确保政策平稳有序实施若某地区用完中央下达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额度,超出部分由该地区通过地方资金支持。2026年中央下达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只能用于实施2026年的补贴政策,不得用于填补2025年及以前年度的资金缺口。截至2026年12月31日未用完的中央下达资金额度将收回。2025年及以前年度的资金缺口可由当地统筹解决。

、有关要求

(一)强化政策实施保障。各地要坚持实事求是、稳步推进,尽快明确本地农机报废更新具体举措,做好政策跨年度衔接。农机报废条件、操作程序等继续按照《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赣农厅办字〔2024〕55号)执行。要继续加强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体系建设,强化回收拆解企业网点布局和能力提升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参与回收拆解体系建设继续利用好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力要按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NY/T2900-2022)规定的条件和能力,严格审核确定农机回收拆解企业。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田间作业监测终端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拆解应严格监管,确保设备数据安全指导回收拆解企业合理确定并支付报废农机残值在严格监管前提下,鼓励结合实际开展“分散回收、集中拆解”等便民服务。充分应用“云上赣农”平台农机大数据、农机购置补贴、农机安全监理子系统,提高补贴申请资料核验效率,对达到报废年限或一年内无作业数据的机具要及时预警并开展核查,推动机主及时报废符合条件的机具。

(二)强化风险防范。各地要结合审计等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定期组织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全年报废补贴机具数量的10%堵住监管漏洞。加大对机具与机主一致性、农机回收拆解真实性等关键环节的核查力度,严厉打击有组织地利用农民身份信息,编造虚假材料骗套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二手农业机械申请报废的,受理申请时严格审查交易凭证等材料,确保来源清楚合法报废农机的主要部件参照《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赣农厅办字〔2025〕22号有关要求执行。

(三)强化宣传引导和信息报送各地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持续,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实施透明度。对享受补贴的信息进行公示,对实施方案、补贴额、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已报废的机具,各地在统计本辖区内农机总动力时,及时予以核减。请各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于2027年1月5日前,将2026年支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情况报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 黄靖,联系电话:0791-86213192;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机推广处 叶川,联系电话:0791-86216918。


附件:江西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额一览表(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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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金溪县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