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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连栋温室和蜜蜂养殖及蜂产品初加工成套设施装备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补贴额一览表和建设技术规范的通知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财政金融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4〕3号)、《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2024-2026 年江西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字〔2024〕58号)等精神,经报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备案同意,决定开展连栋温室、蜜蜂养殖及蜂产品初加工成套设施装备购置与应用补贴试点。现将《江西省2024-2026年连栋温室、蜜蜂养殖及蜂产品初加工成套设施装备购置补贴产品分档及补贴额一览表》《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农用连栋温室(含玻璃温室)整体要求及建设规范》《江西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蜜蜂养殖及蜂产品初加工成套设备建设技术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成套设施装备的补贴对象、产品条件、生产企业要求、办理程序及监督管理等,严格按照赣农字〔2024〕58号文件中的《农机创新产品购置与应用补贴试点实施操作指引》有关要求执行。
补贴试点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为保持成套设施装备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的连续性,2025年2月21日(含)至本通知印发之日间立项的连栋温室、蜜蜂养殖及蜂产品初加工成套设备,可列入补贴试点范围,并按本通知印发的产品补贴额一览表和建设技术规范执行。
附件:
1.江西省2024-2026年连栋温室、蜜蜂养殖及蜂产品初加工成套设施装备购置补贴产品分档及补贴额一览表.doc
2.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农用连栋温室(含玻璃温室)整体要求及建设规范.doc
3.江西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蜜蜂养殖及蜂产品初加工成套设备建设技术规范.doc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财政厅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