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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金溪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的通知
县产业中心各站:
为深入推进个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补贴政策宣传。更加公开、透明实施补贴政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现结合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全面公开原则。要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涉及农机购置补贴的相关政策和工作信息应全面公开,公开的渠道和形式要符合实际和贴近农民,方便农民知晓。
(二)隐私保护原则。公开同时注重对个人隐私信息的保密,在公开内容中不得泄露补贴对象的通讯方式、身份证号、银行账号等个人信息。(三)时效性原则。要牢固树立时效管理的观念,对各工作环节的补贴信息要及早公开或更新,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公开内容
(一)规范性文件。包括本级和上级农机管理部门制定的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办法,年度实施指导意见(年度实施方案)等。
(二)资金规模。省财政下达的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
(三)补贴产品信息。包括国家和江西省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四)操作流程。农机购置补贴具体操作流程或流程示意图。
(五)补贴对象信息。及时公布补贴受益对象有关信息(包括姓名、乡镇、补贴机具数量、具体型号及生产广家、补贴额等)。
(六)工作进度。每半月公布一次本区域补贴资金实施进度和结算进度;年度补贴结束后,要及时以公告的形式,在补贴通知公告栏公布年度补贴对象信息和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七)联系方式。公开农机管理部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电话、政策投诉举报电话、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等。
(八)其它有关文件。包括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行为准则、补贴工作纪律等。
三、公开渠道
(一)政府网站。将金溪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作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的权威平台,在网站上开辟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专栏,及时、主动、全面公开所有可以公开的补贴资料、文件等信息。
(二)其他公示形式。在农民群众缺乏上网条件的地区,要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办事流程及要求,补赔资金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等信息,通过县产业中心办公楼、当地村委会乡村公告栏、简易明自纸、广播电视等方式进行公开。
金溪县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