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2024 > 县级部门
  • 索 引 号:JX0008/2025-00249

    发文机关: 司法局

    文   号:

  •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5-01-24

金溪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4 15:03 来源:金溪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规定,现发布金溪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金溪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jinxi.gov.cn/政府信息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金溪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金溪县司法局(金溪县白马大道人防大楼12楼),联系电话:0794—5397622。

一、总体情况

根据《条例》及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2024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强化领导,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金溪县司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条。工作动态40条、概况信息2条、政策法规10条、人事信息1条、财政信息4条、规划计划2条、重点领域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谁答复、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不得推诿,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要求进行答复并应确保答复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2024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和流程,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方面内容,确保公开相关信息准确及时公开了部门动态、通知公告、部门文件及政策解读、机构职能等工作情况,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清理与更新,保证信息时效性与有效性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信息发布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原则,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管理、栏目维护、站点建设等工作。加强网站日常巡检,做好可疑外链、不规范表述、栏目更新频率等方面的监测,杜绝涉敏、涉密信息、严重表述错误、栏目空白、超期未更新等问题。

(五)监督保障情况。落实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明确政务公开内容及公开时限,确保各类信息准确、规范公开及时。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审核流程,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表述准确、公开时机得当,加强对信息内容的保密审查,杜绝泄密等问题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4年,我局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深度不足,部分政策解读不够透彻,未能充分满足公众对政策细节的需求。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今后我局将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加强培训,要求在政策解读时突出重点、深入浅出,运用案例分析、图表展示等方式,提升解读质量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无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