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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JX0012/2025-00167

    发文机关: 住建局

    文   号:

  •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5-01-20

金溪县住建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0 09:11 来源:金溪县住建局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问,请与金溪县住建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94-525939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县住建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相关规定,加强人事变动、规范性文件等主动公开信息发布。2024年,全年在金溪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布信息53条,其中,公示公告6条,工作动态24条,概况信息2条,政策文件及解读4条,有关文件公开2条,人事信息2条,财政信息1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项目6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依据《条例》规定,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从公文制发源头对所有行政发文进行信息公开审查,在发文处理单及公文流转环节增加审核,对不予公开的发文签署充分理由进行说明。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我局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日常管理。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无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做到让群众查看信息方便快捷。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整治,对标对表整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全面整改。二是加强对政务新媒体开展日常监测、季度检查和年度考评,完善健全纠错反馈机制,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提质增效。三是将政务公开工作梳理形成台账,细化责任分工,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条例落实各项工作,虽取得一些进展,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是时效性差。在信息公开方面存在滞后现象,未能及时发布重要信息。

二是准确性有待提高。由于审核机制不完善或工作人员疏忽,公开的信息有时会出现错误。

今后应积极主动、及时有效地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报送及发布工作,提高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建立严格的信息审核制度,明确信息发布前需经过多轮审核。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我局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