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切实发挥好道德“红黑榜”在弘扬社会正气、鞭策陈规陋习、助推乡村治理等方
面的积极作用。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完善和提升道德“红黑榜”
评议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着眼于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不断推动道德“红黑榜”评议活动往深里走、往实处走,通过道德“红黑榜”的正向激励与反向惩戒作用,有效提升广大农村群众文明素质,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二、推进原则
以“榜”立规矩。通过道德“红黑榜”评议标准,把国家需要什么、社会需要什么,乡规民约容忍什么、不容忍什么,乡风文明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明明白白告诉大家,让道德“红黑榜”变成一面“会说话”的墙。
以“榜”扶正气。通过道德“红黑榜”的评议,将村民的善行上墙、劣行曝光,让道德建设方面的正面和负面典型形象都真实客观地呈现出来,把道德“红黑榜”变成乡风文明建设的“排行榜”、“监督岗”、“曝光台”。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着眼于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不断推动道德“红黑榜”评议活动往深里走、往实处走,通过道德“红黑榜”的正向激励与反向惩戒作用,有效提升广大农村群众文明素质,为我县“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奋进大美金溪新时代”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二、推进原则
以“榜”立规矩。通过道德“红黑榜”评议标准,把国家需要什么、社会需要什么,乡规民约容忍什么、不容忍什么,乡风文明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明明白白告诉大家,让道德“红黑榜”变成一面“会说话”的墙。
以“榜”扶正气。通过道德“红黑榜”的评议,将村民的善行上墙、劣行曝光,让道德建设方面的正面和负面典型形象都真实客观地呈现出来,把道德“红黑榜”变成乡风文明建设的“排行榜”、“监督岗”、“曝光台”。
以“榜”塑人心。通过道德“红黑榜”发布,褒扬善行义举,贬斥失德失范,彰显道德正能量,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让道德“红黑榜”承载起当地百姓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愿望。
以“榜”兴文化。通过道德“红黑榜”评议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引导村民自觉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把“家庭和睦、文明有礼、移风易俗、崇德向善”的优秀传统融注在村民心中,以文化人、成风化俗。
以“榜”促善治。透过一纸道德“红黑榜”,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日常生活,时刻提醒村民自觉规范道德行为,摒弃不道德、不文明行为,引导人们扬善弃恶、义利并行,让整个社会呈现出从善如流的状态。
三、评议机制
(一)评议对象
全镇(村)居民家庭。
(二)评议标准
1.“红榜”标准
(1)遵纪守法,明礼诚信,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公序良俗等文明行为规范;
(2)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活动;
(3)文明节庆,文明婚丧嫁娶,文明、安全祭祀;
(4)争创文明家庭,培育良好家风,夫妻恩爱,家庭和睦,敬老爱幼,邻里和谐;
(5)爱护公物,举止友善,乐于助人;
(6)勤俭节约,自立自强,感恩奋进;
凡符合以上标准者,可列入“红榜”人选评议范畴。
2.“黑榜”标准
(1)不遵纪守法,违反村规民约;
(2)不赡养父母,不尊重家人;
(3)搞封建迷信活动,不遵守公序良俗;
(4)铺张浪费,生活奢靡,大操大办;
(5)好吃懒做,不讲卫生,不讲道德,不讲诚信;
(6)破坏公物,不遵守秩序;
(7)破坏环境,不爱护自然;
(8)无理闹访,等靠要思想严重。
凡符合上述条件者,或有其他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皆可列入“黑榜”人选评议范畴。
(三)评议程序
1.调查摸底。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前提下,由党员担任的片区长(或是村委会干部),对所属村的社会舆情、村民思想行为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
2.人选推荐。在认真对照“红黑榜”标准的情况下,对可能上“红黑榜”的人员情况由村小组作进一步掌握,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或村民向村民理事会进行报告和推荐。
3.信息采集。村民理事会进行初步确认后,派信息(事迹)采集人员,对确定的初步人员进行社会调查,同时找当事人员正面了解情况,并对其谈话同时做好笔录、签字,现场进行拍照,以作资料留存。
4.民主评议。在汇总各村小组或片区有关情况后,村民理事会要召开全体理事会成员会议,对上“红黑榜”人选进行民主评
议,在正确运用好法律法规、村规民约、评议标准的基础上,充
分发挥民主,广泛进行评议,通过举手表决的形式确定对象。
5.教育劝导。对拟定上“红黑榜”的对象进行告知,尤其是对上“黑榜”的拟定对象,理事会要派专门人员进行反复教育劝导,劝其改正错误行为。在劝导过程中,要有谈话笔录、签字,并留下现场拍照,以作佐证材料。对经教育劝导立说立改的拟上“黑榜”对象,村民理事会予以及时撤销。
6.审议公示。对经村民理事会民主评议产生的道德“红黑榜”对象在村务议事栏中进行七天的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村民的相互评议和社会的公开监督。
7.上报审核。村级道德“红黑榜”拟上榜人员在经七天公示后,上报乡镇审核。在经过乡镇(村)移风易俗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确定上榜名单后,以文件形式下发到村再行发布。
8.张榜公布。乡镇审议决定后,由各村民理事会在本村固定的“红黑榜”发布专栏上进行公布(固定公布栏应包括:“红黑榜”评议标准,“红榜”栏、“黑榜”栏、“进步榜”栏)。公布内容包括姓名、村组、事由、基本信息(事迹),让广大群众和社会进行道德评议。
9.抓好转化。在“黑榜”发布后,对改过自新的黑榜户,各乡镇(村)以发布道德“进步榜”形式予以肯定。如果在以后工作中,不但改过自新,而且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受到村民称赞,经乡镇、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中心审核后,可以推荐为“红榜”人选。
10.界定奖惩。对于上“红榜”的人员,优先推荐参加各类道德模范和好人评选,并可参照《金溪县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
礼遇帮扶办法(试行)》,按规定享受礼遇和帮扶政策。对拒不改正的“黑榜户”,不推荐参加各类先进典型评选评比,并逐级提升发布层级予以鞭挞。
四、工作措施
开展道德“红黑榜”评议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运用道德的教化作用,树起标杆、形成导向,聚集向上向善的正能量。
(一)健全发布机制
1.村级发布。在按照评议程序,并经过公示及上报乡镇审定后,行政村原则上按照每月一次的频次,在村级发布专栏上对本村道德“红黑榜”人选进行发布公示。村级道德“红黑榜”发布后,经7天群众道德评议与社会监督后,情况未发生改变的,则上升到乡镇层面进行发布。
2.乡镇发布。乡镇要每个月收集好所辖行政村的道德“红黑榜”发布情况。原则上按照每季度一次的频次,公布该季度道德“红黑榜”,“黑榜”每季度落实至少一次上榜。
(二)注重抓好协调融合
要注重把道德“红黑榜”评议与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各项活动、“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撸起袖子加油干”感恩奋进主题教育相结合。积极邀请各类“红榜”人物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讲好自身故事,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推动道德风尚进一步养成。要把口才好、善于表达的“红榜”人物纳入感恩奋进主题教育的宣传队当中,充实基层宣讲队伍的力量。要深入挖掘各级各类“红榜”人物的感人事迹,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并持续做好宣传。要把在当地有名望的乡贤人物、老党员、老干部、宗族能人等纳入评议理事会中,不断增强评议活动的影响。
(三)建好评议活动阵地
各地要建立好统一规范的道德“红黑榜”发布专栏,其设置内容要包括红黑榜评议标准“十要十不要”、评议的“十个环节”、“红黑榜与进步榜“专栏,在出写“红榜”、“进步榜”、“黑榜”时,要写清上榜的事迹理由与所适用的评议标准,让农民群众看得通俗、好坏明白、学得有数。要把专栏设置在人流密集的村级活动场所、宗族祠堂、村民议事地等公共场所,解决好设置不接地气等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要深刻认识到推进道德“红黑榜”评议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其作为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坚决组织好、实施好、落实好。要把开展道德“红黑榜”评议作为党委第一责任人落实移风易俗工作责任和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压实工作责任。
(二)坚持严格程序
在组织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把民主讨论、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贯穿其中,让群众在活动中提高思想认识、受到教育,真正把每次评议、发布活动打造成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升”的有效载体,作为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和感恩奋进主题教育的重要组成。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核心内容融入道德评议范畴,持续提升广大农村群众的思想道德建设水平。
(四)营造良好氛围
要综合运用各类宣传载体和文化阵地,加强对道德“红黑榜”评议活动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各级重视、各界支持、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对道德“红黑榜”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评选内容,积极运用评选结果,充分体现奖惩效应。对“红榜”典型,要广泛宣传先进事迹,及时予以表彰,对“黑榜”户,加大曝光力度,树立反面典型。要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开展道德“红黑榜”的有效做法和鲜活经验,生动反映推进道德“红黑榜”评议活动带来的新风尚新气象新成效,反映农民群众的新生活新面貌,推进道德“红黑榜”评议活动更好更快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