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根据相关要求,结合本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分工
镇党政办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各办公室根据职责分工,在镇党政办公室统一协调下,配合推进政策解读相关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办公室做好解读工作;多个办公室共同起草的,由牵头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解读工作。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积极通过政策进基层、进企业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二、解读范围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策性文件,应当进行政策解读,不解读的须经分管领导同意。
(一)镇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二)其他需要进行解读的重要政策文件。
三、工作流程
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应当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各办公室在起草政策性文件时,应当同步谋划、组织编撰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其中,解读方案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渠道、解读时间等。
(二)各办公室制定的政策性文件,应当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签。没有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的,党政办将按规定予以退文。
(三)两个以上办公室联合拟稿的,由主办办公室负责解读方案、解读材料起草、审签、发布。
四、解读内容
政策性文件解读内容应当全面、详尽、准确,着重对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关键词、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坚决杜绝简单地复制文件内容或者制作文件精简版方式等形式化解读。可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案例、数据、图表,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
五、解读形式
政策性文件解读形式,可以包括起草办公室及其负责同志、政策制定参与者的解读评论文章、图文漫画、事例讲解、短视频等,使解读信息可视、可读、可感。
六、解读渠道
统筹运用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发布政策性文件解读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新闻网站、新媒体的作用,扩大解读信息的受众面。坚持把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作为政策性文件和解读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及时发布解读信息。
七、解读回应
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文件执行过程中,关注重要政策性文件及解读信息公开后的社会舆情反应,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工作,并做好政府与社会的沟通工作,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减少误解猜疑,不断增强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八、保障措施
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人员、经费保障。将政策解读工作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计划,加强政策性文件起草人员和信息发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解读意识和工作能力。
九、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镇政府党政办及各办公室。
十、发布施行
本制度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