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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JX0025/2024-00116

    发文机关: 乡村振兴局

    文   号:

  •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4-01-09

金溪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9 11:26 来源:金溪县乡村振兴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金溪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金溪县扶贫办公室人秘股联系(地址:仲鲁路5号,电话:0794-5397613,邮编:3448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金溪县乡村振兴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紧密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大力推进乡村振兴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务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力度,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创新公开方式,扩大开放参与,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金溪县乡村振兴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条,其中重大战略部署落实情况12条,重点领域乡村振兴工作43条,工作动态信息32条,部门介绍、领导信息、人事信息、规划计划、公共监管各1条,政策解读、政策文件、其他有关文件、财政预决算各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我局认真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都经过单位保密审查和领导审批。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单位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促进乡村振兴事业发展,树立新形象的重要举措。二是规范在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批程序。各股室在公文制发前需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评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应公开的主动公开。梳理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栏目,严抓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文件有效性管理。

(四)平台建设方面

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我局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紧扣公开时限,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实际,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我局由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发布各项公开工作。督促、指导、协助各股室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完善设施、设备,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快捷,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绩效考核。2023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采集和发布力度,提高信息质量,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但根据金溪县人民政府最新公开属性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要求,有的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不够精准,有待加强规范信息公开属性认定。

针对加强规范信息公开属性认定的问题。我局定期开展全体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信息员的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使全办干部职工主动参与到政务公开工作中,确保提高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公开信息质量,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好、更广、更全面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