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JX0026/2023-00166
发文机关: 生态环境局
文 号: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3-01-13
金溪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遵守上级部门的要求,全面落实《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金溪生态环境局编制了本单位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金溪生态环境局继续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扎实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各项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实效性和便民性,严格落实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大致如下:工作动态信息29条,政策法规2条,监督保障2条,概括信息2条,财政信息2条,人事信息2条,重点领域信息1条,规划计划信息1条、监督保障信息1条,会议开放信息1条。
(二)重点公开内容
2022年以来,我局切实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9条,行政处罚信息16条。主要公示信息有:金溪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太红对农村生活污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进行调研、开展2022年金溪县危化品灾害事故处置实战拉动演练、金溪生态环境局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金环委办字〔2022〕42号关于印发金溪县贯彻落实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全域全境全面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江西爱普食品配料有限公司新建香精、调味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抚州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一、第四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金溪生态环境局2022年工作总结暨2023年工作计划等重点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在信息公开中,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生态环境保护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严格界定信息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规范主动公开,重点保证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二是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对涉及不同股室的信息,公开前加强沟通确认,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无误。三是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研究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部门积极配合,各司其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有序、规范报送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6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指导下,在群众的监督支持下,政务公开工作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但还有一定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数量、种类还不足;二是群众关注度较高的生态环境等信息发布及时性仍需进一步提升等。
(一)抓好政策信息解读回应。抓好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公开、双向关联,并更加注重通俗的语言及图文等形式提升解读效果。针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在局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群众关心环境问题。
(二)推进微信公众平台建设。建好用好管好微信公众平台,充分发挥微信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和办事服务工作,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