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对桥镇2022年夏秋季禁止秸秆焚烧工作,全面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打好蓝天保卫战,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就切实做好当前禁止秸秆焚烧工作,现成立对桥镇禁止秸秆焚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领导小组成员,严格按照分工职责,确保禁止焚烧工作全覆盖无空白,工作落实无盲点,分组监督管理无缝隙,确保所分区域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
二、组织分工
成立对桥镇禁止秸秆焚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所包村,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步骤和禁止焚烧要求,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和重大问题,确保2022年禁止秸秆焚烧工作取得实效。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俊岚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饶大千 镇人大主席
彭 斌 镇党委委员、副书记
陈 婷 镇党委委员、纪检书记
熊经宇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王 昆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何 寅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徐 勇 副镇长
郑 瑶 副镇长
付 瑶 司法所长
饶 敏 镇综合执法队长
李光伟 派出所所长
成 员: 饶 敏 综合办公室主任
刘颂华 办公室成员
各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合执法办公室,饶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导巡查各村在2022年禁止秸秆焚烧工作进展、通报有关情况,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三、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
按照“包村管理、源头控制”要求强化禁止秸秆禁烧工作网格化管理主体责任,各村书记要切实履行好本辖区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同时制定本村2022年度秸秆焚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工作网格化管理,建立村级管理网络,将禁烧工作遍布到道路沿线、街头巷尾、田间地头、沟渠林下等地,建立起“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巡查和防控体系。重点地段和饮用水源地等敏感区域要实行分片包干、专人负责、严防死守;沟渠林下、沟河塘边的杂草及零星地块的秸秆要抓好清理清运,及早消除禁烧隐患,确保秸秆不焚烧。
四、严格落实巡查制度
各村要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建立村、队两级联动的巡查制度。各驻村班子成员、驻村干部及各村以定期、不定时的方式在所在村辖区内进行巡查,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坚决杜绝辖区内焚烧秸秆现象。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坚决遏制焚烧秸秆现象;各村要设立禁烧巡查记录台账,明确各个值班时段的责任人,发现有焚烧行为的,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遏止,及时扑灭,并做好记录,及时向村镇通报,确保巡查落到实处。
五、切实加强宣传教育
各村要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喇叭、微信群和短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禁烧秸秆法规和政策,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性及综合利用的好处,切实增强群众参与禁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对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