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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JX0007/2022-00426

    发文机关: 民政局

    文   号:

  •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2-01-28

金溪县民政局2021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8 09:55 来源:金溪县民政局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金溪县人民政府网站(www.jinx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金溪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金溪县秀谷中大道38号,电话:079*******33,邮编:344800)。

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21年度,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条例》颁布后,我局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派专职人员专项推动工作开展。在全面借鉴吸收和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科学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目标和具体措施;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严格按上级要求,对与商务有关法规政策、公共服务、行政执法、发展规划,政务动态等相关的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

我局十分重视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多次组织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同志进行集中学习,并多次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提出不少改进意见和建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工作,建立了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力推进的工作局面。

(二)完善配套制度。建立了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局办公室对办理流程和时限进行总体控制,对于涉及多个单位的公开信息做好沟通协调,对门户网站信息的采集、提供、编辑、审核、发布、更新等作出规定,进一步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

(三)加强基础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信息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机关等。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取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主要通过金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金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方式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021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8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43条;公告信息15条;概况信息3条,政策法规信息6条,规划计划信息1条,重点领域作息1条,公共服务与民生43条,财政信息13条,人事信息1条,建议提案5条,重点工作1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2021年,我办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