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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JX0008/2022-00414

    发文机关: 司法局

    文   号:

  •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2-01-27

金溪县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7 14:43 来源:金溪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要求,由金溪县司法局编制而成。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金溪县司法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条,其中:概况信息2条,政策法规7条,规划计划3条,重点领域6条,财政信息2条,人事信息2条,工作动态59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年来,我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认真履行公开责任,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公开时限内公开政府文件和相关信息。

4、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根据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和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调整完善我局信息公开目录。由信息中心做好日常维护,确保系统运行高效稳定,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

5、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明确专人负责,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明确各办公室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强化制度保障;二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实行约谈追责制度,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被抽查监测发现的问题,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还须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我局将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更新的水平,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更高要求。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细化分类、规范表述、及时更新,特别要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满足社会各界的信息需求。三是将信息公开纳入工作目标。明确专人负责,对工作内容、公开情况定期公示,自觉接受监督,更好地服务社会和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