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JX0014/2022-00406
发文机关: 水利局
文 号: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2-01-27
金溪县水利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发布以来,我局以《条例》为本单位信息公开的依据和准则,严格落实程序化、正规划政府信息工作的开展,并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并且针对《条例》组织人员进行了系统化的学习,在信息公示工作中我局严格对照《条例》办理各项政府信息公示的工作。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2021年,金溪县水利局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适宜以数据方式呈现且具备统计汇总价值的内容,主要数据汇报如下,其中其第二十条第(一)项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本年制发件、本年废止件、现行有效件)各项数据均为0项;第二十条第(五)项本年度我局行政许可数量为32项;第二十条第(六)项行政处罚处理数量为42项,行政强制为1项;第二十条第(八)项本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为100.79万元。
我局主要涉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事业性收费等,信息全部统一公示在“金溪县人民政府网站”,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信息统一管理。水保行政许可同时公示在“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由本级水利部门和上级水利部门共同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2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00.79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的是公布不及时的问题和公布不完全的问题。针对这两个问题我局出台信息公示制度,建立公示信息沟通群及时将信息和公示人员进行衔接,目前这个问题已经得到妥善的解决。针对公示的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主要是因为时间跨度大,导致结果不完全,针对这一情况,我们采取两次公示并做特殊说明,有效的解决了这一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金溪县水利局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