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JX0026/2022-00326
发文机关: 生态环境局
文 号: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2-01-20
金溪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文件要求,金溪生态环境局编制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2021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处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现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扩大公众参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工作透明度和社会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大致如下:工作动态信息29条,重点领域信息8条,政策法规2条,监督保障2条,概括信息2条,财政信息2条,人事信息1条,规划计划1条、会议开放1条。
(二)重点公开内容
2021年金溪生态环境局公示行政许可信息20条;公布行政处罚35例;工作信息29条;公示了2021年关于江西丰兰香精香料有限公司年产2600吨香精香料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受理情况、江西省原种猪场有限公司金溪分公司年存栏5万育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报批前公示、金溪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第二轮督察交办一般信访件销号确认表(第一、二批次)、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自行监测数据、金溪县县级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单(2021年)、金溪县湿地公司周边园区环境空气监测、关于金溪县湖山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受理情况公示、金溪县工业园区周边环境监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确认表等重要内容。
(三)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认真做好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内容、依申请公开、环保行政处罚公开等内容审核更新,做好各相关栏目信息公开发布频率自查,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认真分类对照,做到按时、规范、完整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5 | ||
行政强制 | 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照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规定、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以下差距:一是政策法规类文件数量少,政策解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不够全面,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
2022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加强学习培训,细化措施,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进行合理分类,利用电子政务平台,强化公开信息的监管等有效方式,认真加以改进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和专业性,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抚州市金溪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