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JX0012/2021-02275
发文机关: 金溪县住建局
文 号: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1-01-27
金溪县住建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县建设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机关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实践党的群众路线,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重中之重。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畅通信息渠道、打造公开透明机关方面做了一些扎实工作,加大了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完善公布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强化公开监督,提高政务信息的公开质量。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构建服务型机关的重要内容,与改进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紧密联系,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积极稳步推进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1)公开的数量
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83户;共办理了52个信访件。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27个,公开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28个。
(2)公开的类别
主动公开信息数29条。分别为机构职能类信息,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行政许可类信息,安全生产和业务类及统计数据类信息。
(3)公开的形式
按照便民、实用、有效的原则,积极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灵活多样。一是我县建立政务公开网为契机,使之成为我局公开政务信息的重要途径,内容涵盖政策法规、项目建设招投标、建设动态、发文通知公告、办事指南等政务公开内容。二是通过印发办事手册,在局公开处悬挂办事流程图、办事指南、设立政务公开专栏等形式,为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和群众提供常年的便民服务,让全局各职能股室的运作情况置于“阳光”下,防止了“暗箱”操作等问题。三是结合行政审批全部网络化和电子化,将所有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办理,进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公开。四是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邀请服务对象代表,通过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向他们宣传我局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发放施工许可证45个 | 45本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 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019年9个 | 同比2018年增5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0 | 0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大力拓宽政务信息公开面。认真查找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死角,逐步扩大政府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同时进一步做好网站维护管理,并积极与各媒体联系沟通,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渠道。二是大力创新政务信息公开方法。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我局将努力探索信息公开服务新思路,一方面继续发扬我局“热情服务、主动服务、优质服务、高效服务”的优良传统,另一方面坚持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城乡建设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我局在2020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收到任何涉及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