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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JX0008/2021-02290

    发文机关: 金溪县司法局

    文   号:

  •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1-01-22

金溪县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2 14:54 来源:金溪县司法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中央、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为重点,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我局政府信息的需求。

2020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各项信息公开制度,加强舆情监控和引导,配备了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做好公共查阅点的维护和信息添加,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0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条,其中:机构概况2条、法规文件4条、工作计划1条、财政预决算3条、工作动态32条,其他3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3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79

-3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1

362,694.37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个别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还须进一步提高。加强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更新的水平,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更高要求。将信息公开纳入工作目标,明确专人负责,对工作内容、公开情况定期公示,自觉接受监督,更好地服务社会和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重点信息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按要求对人事任免、人员招录、社会救助等重点信息进行及时公开。

(二)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信息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未制定适宜公开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信息,故未发布相关信息。

(三)专题专栏信息公开内容保障情况

2020年,我局未公开专题专栏信息。

(四)信息公开质量情况

2020年,我局公开的信息真实有效,发布的信息内容不存在错链、死链情况以及严重错别字等情况。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需要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要求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及时发布至县政府门户网站。

(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及时调整充实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

2.完善工作制度

为规范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和“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原则。

3.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及时通过抚州市门户网站发布我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信息上稿任务,加强工作信息宣传,做到合法有效、公正公平、及时准确、便民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