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金溪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我县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31号)和《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抚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抚府办发〔2019〕67号)等文件要求,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主线,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助力建设“五型”政府,打造“五宜金溪”,各职能部门按照省市出台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安排部署,强化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完善平台建设,注重实际效果,收到了明显的成效。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共向社会公开人事任免、人员招录、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精准扶贫、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使用、征地拆迁与补偿、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重点工程建设、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教育卫生、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财政资金、行政审批、价格和收费等信息6522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发布6277条;金溪县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245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我县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件,均已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处理。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年来,我县结合实际,将门户网站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个乡镇,制定了《金溪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和《金溪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文件,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对政务公开信息的责任单位、渠道、内容、程序等工作做了进一步的规范,同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层层把关,一事一审、先审后发,加强对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全过程的监督保障,凡是出台的政策文件必须标明公开属性,确保公布信息准确、规范,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通过上述措施的落实,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4、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平台网站信息发布维护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发布信息。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网站的常态化管理,做到信息内容及时更新,保障栏目更新频率。三是根据国务院新制定的政府网站监测指标,我县于4月份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了在线咨询和建言献策板块,已经形成了网上有效咨询建言渠道。四是在8月份建设了政务新媒体“金溪县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目前已在正常运行。五是根据上级的要求,于12月启动了网站集约化建设,目前正在按照相关程序进行采购。
5、监督保障情况
我县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县政府常务会每年一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并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成立了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将政务公开的落实情况纳全县高质量发展考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制作数量 | 公开数量 | ||
规章 | 0 | 1 | 4 |
规范性文件 | 12 | 12 | 2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04 | -1 | 678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562 | -34 | 20060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059 | 0 | 656 |
行政强制 | 208 | 0 | 15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32 | -55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17 | 19833.26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2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1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1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2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上一年度我县政府网站在省、市日常检测中发现的基础信息、办事服务、查询服务栏目信息不准确等问题,我县建立了三级复核制度,在每次收到检测结果后,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累计进行了20余次更新核对,确保信息更新及时、表达准确、链接无误。
一年来,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一是认识重要性不够。一些乡镇和部门的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在政务公开工作上表现为不主动,不积极,避重就轻,简单应付,流于形式。二是公开内容的深度、广度不够。具体表现在公开涉及资金管理、救助补助的少、公开部门履职信息少、公开具体措施和效果少,只公开结果,不公开过程,以事后公开代替事前、事中公开。三是平台建设滞后。目前,我县政府门户网站仍然是老版网站,集约化建设刚刚启动,导致网站的栏目设置不够科学合理,没有与省市政府网站一一对应。四是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够。如各信息公开部门不能及时在网站上公开相关政策文件解读信息、公示公告类信息发布不及时等问题。
下一步,我县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完善公开制度。继续按照省、市政府政务公开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制度,制定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考核办法,强化业务指导,推动各乡镇和单位主动公开,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二是深化公开内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网站集约化建设的契机,合理设置公开栏目,深化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及时更新相关政府公开信息。三是完善平台建设。加快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科学设置网站模块和栏目,强化日常管理。四是提升公开水平。继续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5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始实施后,我县及时组织传达学习新的条例,并于11月25日至12月25日组织全县各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网上知识竞答。
2019年11月,我县组织收听收看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视频会,县直部门和乡镇(区)分管负责同志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共计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2019年,我县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160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95件, 政协委员提案65件,经过县政府组织协调和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办理完毕,整个办理工作取得较好效果,回复率达到了100%,满意率达到98.75%。
2019年,各公开单位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金溪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jinxi.gov.cn/zgjx/)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金溪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金溪县行政中心;邮编:344800;电话:5292152;传真:5397601)。
2020年1月22日